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我于2011年1月2日做出租车,死机为了让横穿马路的行人,把车子撞到了路边,我坐副驾驶,由于惯性,一下子撞到了挡板上,眉骨撞开了,有5CM多的口子,缝了六针。被撞的人腿撞断了,死机和另外一名乘客轻伤。这个事故死机负全责。我在医院住了6天,医疗费用花了4300元,医生叫我在家休息一个月。今天一起到交警大队处理。我的意见是误工费用2400元(单位开了收入证明)护理人员费,一天90元(他们只肯30元一天,不讲道理,我小舅舅照顾我的,单位也出了收入证明),营养费 300元,另外就是这个伤疤的问题,需要整容费。但是提到这个问题他们就不谈了,说这个不给予赔偿。 就这样没有谈成。对方说你起诉我们吧,法庭上谈,我说那只好这么办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11-状态:已解决]
李亚丽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对此事进行调节,护理费这部分你可以做出一定让步,通常护理费40元每天。关于整容费的赔偿法律上的支持不够充分有力,你也可作适当让步,少要一点。是在调解不成,只能民事诉讼了,不过这是一个费时费力还费金钱的选择。还是先选择其他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吧。
诉讼的话最好在要求整容费这一项外,在要求人身伤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为整容所需的合理费用。这样,在整容这项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下,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把握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已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