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脏物

我家经营的是废品收购站,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间接的收到了被盗农用车,现已被失主认回,脏物是小偷卖给给了一个收铁的小贩,小贩又转手买给了俺。老板已经被拘留了七天还没放人。主要责任不应该是那个小贩的吗?公安局的这种做法是对的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1-11-状态:已解决]
李亚丽律师的解答:

如果收来时确实不知道是赃物,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在查明事实后会放人的。你最好是请专业律师帮忙正侦查阶段就介入处理,维护其权益。有效阻止公安的报批程序,及时将人救出。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简单,明了,实用。

我咨询李亚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私人律师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亚丽律师 > 李亚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