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马诺向称其"拜金女"网站索赔9万 法院判定描述客

时间:2011-08-23 16:06:45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参加某相亲节目时,马诺说自己宁愿“在宝马车里哭”。原告诉网站文章侵权;法院认定“拜金女”称呼系事实

  马诺因参加某相亲节目,说出自己宁愿“在宝马车里哭吧”而走红。随后某网站发布名为“富二代相亲遇上史上最刻薄的拜金女”的文章,被马诺告上法庭。日前,东城法院判决认为,网站虽然因发布照片侵犯了肖像权,但并未侵犯名誉权,“拜金女”系客观评价。

  马诺向网站索赔9万元

  马诺此前诉称,自己是北京某公司的模特。2010年10月10日,她得知某网站发布了一篇名为“富二代相亲遇上史上最刻薄的拜金女”的文章,将自己定性为“史上最刻薄拜金女”。

  马诺说,自己本身不是拜金女,仅是因为参加某电视相亲节目时所说的一句“我还是在宝马车里哭吧”的戏言被媒体无限放大;并且,该言语仅系即兴发挥。

  该篇文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使自己丧失了许多合作机会,也带来精神上的痛苦,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同时,网站还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多张照片,并将文章中的关键字作为宝马、奔驰、现代车系的广告宣传链接,具有显著的商业性,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马诺要求网站赔礼道歉外,还应赔偿损失9万余元。法院判处赔偿4千余元

  庭审中,网站所属的重庆某公司称,涉诉文章属于新闻报道性质,照片也属于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网站行使的是作为媒体的合理舆论监督权。文章中的陈述与观点均来自其他新闻媒体,且文章所描述的内容均是事实,并不存在捏造,用“最刻薄的拜金女”仅是对马诺一种评判,不存在侮辱、诽谤。

  东城法院认为,网站未经允许,擅自在涉诉文章使用以马诺肖像为主要内容的多张照片,并配有文字超链接,此种行为不能排除其营利性目的,侵害了马诺的肖像权。

  关于名誉权,涉诉文章虽使用了“刻薄、拜金女”等词汇,但这是马诺以自身言行导致社会舆论对其的一种客观的评价,非捏造之事实;虽可能对个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造成社会评价之降低。因此,不能认定侵害名誉权。法院判决“好车网”删除涉案文章图片,并赔偿马诺共计4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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