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我结婚俩月,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的离婚,今天收到了男方的答辩状。答辩状内容写着男方婚后欠债务24000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债务我毫不知情请问我有义务承担吗?另外我们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18000元,他说造成了他的生活困难,按有关法律规定应予返还.请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他家庭困难,是不是他说困难法院就会支持?
补充提问:
他说他借的这些钱是登记以后举办婚礼之前借的,这些钱是用在了举办婚礼的时候他家摆酒席用了,现在他让我跟他共同承担,法院会不会支持他的这项主张?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6-17-状态:未解决]
李俊刚律师的解答:
彩礼不用归还,另共同债务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