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2000年7月上班至今,现在是终身合同,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现在老板要从南京搬迁至常州,但我们不愿意随之一起去,先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应该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是如何算的?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27-状态:未解决]
李俊刚律师的解答:

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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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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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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