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农村房屋所有权
三兄弟原共有祖产两间江苏句容农村房屋,83年翻盖为5间。87年乡镇进行农村宅基地统计,确认老大三间,老2、老3各一间,有镇农村宅基地统计表为证。老2、老3还缴纳了宅基地使用费,有镇土地管理所收款收据为证。并统一发放过宅基地使用权证,因时间过长宅基地使用权证找不到了,有当时经办人证明发放过老2、老3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不知为何2002年老大未经老2、老3同意,又领取了上述5间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现老大在原5间房屋基础上加盖两层,请问老2、老3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老2、老3户口不在农村,现退休住在农村)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09-状态:未解决]
沈明律师的解答:
老二、老三户口不在农村,欠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房屋属于老二 和老三的个人财产,可予以主张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