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和补偿金

您好!我所在部门被撤销,公司告知我处于待岗状态,只发很低的待岗工资,但没有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给我安排其他岗位。同时公司把原所在部门的办公室锁上,不让人进入,因此近一个月我都没有去上班。最近公司通知我要以旷工的理由将我辞退,并且不支付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01-状态:未解决]
刘宏隆律师的解答:

公司这样做肯定不对,公司应该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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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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