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的原因导致孕妇出现先兆流产是否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

你好 我是一名刚刚怀孕一个多月的孕妇 现在一个纺织厂上班 从这个月头开始就出现了不舒服的现象跟厂里的组长请假早点下班回家休息 组长不准 说没有事情做就是坐也要坐到22;30才能下班 有时候甚至还要求晚上跟班 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导致9月7号下午出现了大出血 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胎儿有可能保不住了 现在经过10来天的保胎去复查医生还是说可能不保了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厂里负责任吗 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19-状态:未解决]
余敏轶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厂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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