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高校管理混乱误人子弟乱收费久拖不退让学生家长严重受损
武汉某民办高等教育学院在处理学生退学的问题上、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学院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让学生家长各方面严重受损。
一、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为了收取钱财,大半年不对违规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按规定进行处理,任意让学生来回社会和学生宿舍之间),乱收费(学生大二大半年没有进过教室,还收取费用);
二、不负责任(被家长无意发现问题后、学院为了达到收取大二全年的学费和相关费用),违规操作(学院在明知该学生已留级过、及因学院管理混乱使该学生大半年没有学分的情况下,又决定该学生再次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而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违规收费(收取了大二全年的学费和相关费用);
三、给学生家长写信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催交学费和相关费用,但学生家长不存在欠费),还在信中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在统一印制表扬条上写上学生的名字,并表扬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但大三开学不久,学生家长交清所有学费和相关费用后,又不到毕业时间,学院就以学生差学分为由决定学生退学),再次收取费用(是否属于骗取钱财)后久拖不退(更不合理退费);
四、剥夺学生和家长应有的合法权利(决定学生退学前不通知学生家长,更不听取学生和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退学后也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还拖延通知学生己被学院决定退学快一个月的时间,才将学生叫到系办公室,仅用口头通知的方式告诉学生已被学院因差学分被决定退学,还有意不给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学生就在跟前,却不让学生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更没有告诉学生被学院决定退学后应有的权利);
五、严重行政不作为(学生家长经常亲自找到学院,在家也经常打电话,写信要求解决问题,但都得不到合理解决,还说学生家长无权评论和说学院有错,不服你告去!),造成学生家长各方面严重受损(学生和家长在没有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无处申诉,申诉也无人管,使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失)。
六、学生家长已按规定交了专科三年的全部学费和相关费用,学生在正常情况下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的时间,学生家长四处奔波快二年,学院不退费,不妥善解决问题。身为高等教育学院、为了学院利益与学生家长纠缠不清,欺下瞒上,向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省教育厅已多次回复告诉学生家长这是学院上报的处理结果,并让学生家长可直接向该处咨询),当学生家长多次找到学院时,学院又拒绝退费,特别是学生没有接受教育教学的学费及学生在不正常(学院违规)的情况下接受教育教学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不退,又不给予经济资助,更不实事求实去妥善解决问题。学院还在学生家长求助过程和反映材料中无中生有,断章取意,想法设法说学生家长在无理取闹和有无理要求,(学生家长只要求:即然学生已被学院决定退学,学院就应该退还学生没有接受教育教学和在不正常(学院违规)的情况下接受教育教学的学费和相关费用;因学院管理问题和一拖再拖不合理解决问题,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一切损失,学院应负责任),那来的无理取闹和有无理要求,在家长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抛家舍业、万里条条还在四处奔波,被迫亲自诉求和信访都没得到合理解决,现在学生家长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让问题能得到合理解决?因学院过错(严重管理混乱,违规操作,一拖再拖不合理解决问题),让学生家长四处奔波,使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失,应由谁来负责?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4-22-状态:未解决]
吴祖华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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