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是借车开,不知道该车来源,那么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您警惕到该车来源非法而低价(150)购买,您的行为将会被侦查机关依据逻辑推定为“明知非法所得”(这所述的逻辑推定不是刑法中的有罪推定的意思别误解)而依据法律追究您的责任,将可能构成犯罪,因为机动车是登记物,交易需要登记。不登记便交易(并且交易地点不是二手车市场)的很难说的过去是“不知道”。我的实践经历是在广西防城港市的一个机动车购买案件,最后被判决有罪,事实也表明购买人确实不知道是盗窃物,但是司法机关认为当事人有理由知悉这是盗窃所得(依据是价格畸低)。在北京目前也在办理一个这样的案子,捷达价值一万三,但是购买是六千,购买时未查验对方的任何身份证明以及和车有关的证明。至此被检察院提前公诉,目前等待开庭。所以你的案子我建议你做好被询问的准备。如果您说的是事实(只是借车开),那没事,但是如果是你以150元购买盗窃物,我建议您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