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问题,谢谢谢谢!!!!!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六年了,最近家中发生了些事情,我需要请事假一段时间,开始两三天还没事,但是大概有一个星期,公司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可是我这实在离不开人,公司就让我主动离职,可我不想离职,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但是公司说如果我不离职,我再请事假他们是不会批准的,这样就算我旷工,可以算我违法公司规定,算我主动离职,而没有任何补偿,也不会拿到失业保险,请问公司有这样的权利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5-23-状态:未解决]
吴祖华律师的解答:

看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约定。公司当然没有权利肆意视为员工离职,但是你也不具有长期不上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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