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挥霍的债务需要我偿还么?
您好,十几年来我一直赡养父母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母亲拒绝我赡养,私自将父亲分给我的房产(写有分家单)在没有通过我的情况下卖给她外甥女婿,所得近四万元挥霍一空,如果母亲去世,我有权继承房产么?那卖房款我要偿还么?谢谢,请您帮帮我!
补充提问:
您好,那房产是我成家后和父母一起花钱从别人手里买回来的,原来也是我们家的老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05-23-状态:已解决]
吴祖华律师的解答:
母亲的债务由母亲独立承担,不需要子女承担。但是其遗产应当先用于清偿其生前之债务,剩余部分方能由您依法继承。您父亲的分家单可认定为遗嘱。遗嘱未履行的,应当由继承人依法或依据约定履行,应当依法或依据约定分割财产,未进行分割的,单个权利人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已经善意取得财产的,该行为产生的后果对权利人生效。单独处分人对权利人内部承担责任。对外由所有权利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