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悬赏
我家有一块地,是我爸妈在20多年前开垦出来的,大概30个平方,上面种了 杉树,都有10多年20年左右的树龄。
后来由于国家要建设高速公路,就从我们家那地旁边过的。大概距离高速20米左右,应为交通便利,打算在那附近建一个煤气站,我们家的土地也被圈在里面。
现在村里的人也没有和我们商量就把土地圈了起来。现在我想知道这样的行为我是否有权利:
1。不允许村里将我家的自留地圈起来转让给别人经行赢利行为,因为这个不是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
2。万一要是没办法真的被征用了。我们的补偿政策是怎么样子的。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4-29-状态:未解决]
邸顺红律师的解答:
你好:我国的土地只有两种所有制形式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所以你家对这块地首先要有的是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如果有合法的使用权的情况下对土地和树木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