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扣钱要求合理吗?我这种行为算转租还是合租?

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期限是09-6-26到10-6-26,房租已经全交完了,并且多交了一个月房租1100作为押金。我跟房东之间只签有一个租房协议,协议里就说明了屋里的东西和期限之类的东西,没有指出不得转租的规定。2010年4月23日晚10点,房东到我们住处说明他女儿房子拆迁,需要回来住,要我们赶紧找房子,期限是1周内搬走,我们体谅房主,这不到一年的时间房主也挺照顾我们的,所以我们就趁着周末去找房子了,也在周末找到房子了,我想我在5月1号搬走,希望房主可以退给我两个月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一共3300元。但是4月27日晚,房主带着他女儿来我们家协商,一口咬定我没经房东同意找人合租,先违反规定,说要扣我一月的房租。这中间的事情是这样:刚租房的时候是只有我跟我老婆住这两室一厅,我丈母娘也来住了一段时间,过年的时候,我丈母娘回老家了,我老婆跟我闹别扭也出去住了,所以有一段时间我都是自己住着,我就想着找个人来和我一起合租,因为我经常在外地出差,两室一厅都空着挺浪费的。在3月3日找了一个小妹来跟我合租,她住小间500,我住大间算600,就这样。等于说小妹来了将近住了两个月,房东就要把这两月的钱扣掉,说这钱不应该是我收,而是要他收。我老婆是4月10日才回来和我一起住的。
这件事情我觉得我没道理的地方就是找人合租的时候没跟房东交代一下。而房东临时要求我搬家,给我一周的时间,他还觉得太长,4天来我家催了我三次。我同意搬走已经很讲人情了,他居然还说我违约,要扣我钱。请各位律师达人帮帮忙,帮我分析下这件事。
我想咨询下:
1、我这种行为是属于转租还是属于合租?属于合租,那我就没有违约。
2、如果属于转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那么我是不是就要搬走,而且合同中没住完的房租和押金是不是就不退给我了。如果算转租的话,我都会有哪些损失?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29-状态:已解决]
邸顺红律师的解答:

你不属于转租,没有违约。房东在没有合同到期的时候要求你搬出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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