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配
我与我老公于2009年结婚,结婚时,他有一个8岁的儿子,抚养权在我老公。结婚后,政策内又生育一个儿子,现年3岁。结婚后买得住房一套,价值53万,银行贷款25万,借款13万,都是由女方借的。请问,离婚时,我能够拥有我自己亲生儿子的抚养权吗?因为我老公是铁路流动工程,对孩子的生长不好,我还能拥有房子的产权吗?因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产该如何分配?外债如何分配?他有我和他一起生的儿子的抚养义务吗?同时,我还有他与她前妻生的儿子的抚养义务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7-14-状态:未解决]
金贵仁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用,房产以及债务都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