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期间借出的钱,离婚后怎样收回

我与前夫是今年八月离的婚,在婚姻期间(2010年下半年)借了五万块钱给前夫兄弟,其兄弟和弟媳当时打了借条,但并未注明好久还,也没写利息。离婚时候因为和他争吵,我将这事搞忘记了,离婚协议上注明无共同债权债务的。这几天我整理抽屉才发现借条在我这里,请问我现在可以找他兄弟还钱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10-24-状态:未解决]
金贵仁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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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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