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离婚财产纠纷

角色:
甲(男) 42岁
乙(女) 46岁
丙(男) 已亡
儿子 (现24岁)
女儿 (现13岁)



甲(男)与乙(女)结婚14年,乙比甲年长几岁,甲是首婚,乙是二婚。乙在与甲结婚前曾与丙(男)是夫妻,有一儿子(现24岁),后丙死于车祸,乙独自抚养儿子几年之后遇到甲,俩人结婚,并生一女儿(现13岁)。
婚前并没有做财产公证,现在两人在区县有住房一套(房产证写有甲、乙两人名字),女儿和两人住在一起,在区县念小学,儿子在主城工作。
乙向亲戚借了10万(有借据),还向甲借了6万元(无任何借据),替儿子在主城首付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有儿子和乙两人名字,未写甲和女儿名字。儿子占90%,乙占10%,有40万房屋贷款30年,每月需缴纳给银行1800元,现由乙和儿子共同承担。
现甲因家庭不和,受不了乙多年的脾气,出现外遇,提出离婚(无证据,只有相关暧昧短信息或者其他短信息,无上床照片,无录音)。
甲提出乙补偿其20万,并且归还所借6万元,区县房屋和主城房屋均归4人平分,才同意离婚。
乙提出归还甲6万元,区县住房归4人平分,但是主城房屋归儿子所有,离婚后,女儿归乙,甲继续承担女儿抚养义务。
双方争执不下。

法院会怎样判罚?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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