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挽救婚姻自愿与妻子签署房屋赠与协议或者是打巨额欠条
您好. 丈夫出轨.闹了矛盾.我想离婚.他却死也不离婚.然后我提出口头承诺不算.必须是实质性的东西作为赔偿或者给予我安全感,如果下次再出轨,必须离婚并且赔偿我.于是他同意把房子赠与给我或者给我打欠条.但是问题出在这个房子上.他们家分了三套房子,都属于动迁房.都没有房照.属于集体用房,我们结婚用房盖好了.现在住的就是.那两套还没有盖.现在村委会那边就是有个房屋合同.证明这三套房子户主分别是丈夫的父亲、我丈夫、和他的弟弟三人所有.他不想去村委会拿这份合同去公证怕他父母知道.这就没法去公证处公证了.但是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呢?他说或者不行就给你打80万的欠条去公证处公证.但是这个有法律效力吗?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什么办法才能让我的利益最大化,就是换句话说.如果他下次再出轨.我就跟他离婚.并且得到他的经济赔偿80万或者是他的现用房一套.如果他以后反悔.是不可改变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方法?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律师的指点 !那我想问夫妻间立欠条有效吗 ? 以什么名义立80万的欠条呢 如果以后出现问题 法律上会不会调查你这80万到底是不是子虚乌有 ?法律上能有效力吗? 这种欠条还用去公证处公证吗?公证处能给公证吗?是不是还按80万欠条款收取百分之几的证明费用啊?都说离婚了夫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那他欠我80万 不会到时候给40万?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12-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