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时间:2012-02-24 00:16:38    文章分类:房地产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执业机构: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常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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