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附件是我哥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和他们公司的上班通知函,相关资料
我哥患胰腺肿瘤,今年4月在南京医院做 十二指肠切除手术,公司只批准3个月病假7月31号到期,目前我哥已转院到常州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回公司上班,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关于我哥目前已治疗花费20万,因异地就医全部是自费还未办理医疗报销,目前在经济上已是不堪重负,如果公司8月1号解除劳动合同我哥的医疗费是否就要从8月份开始全部自费?
我们是外来(四川)打工者,对于法律很茫然,望帮忙指引维权程序。万分感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7-25-状态:未解决]
陈志恒律师的解答:

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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