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协议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在毕业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7月1日报道,2号就正式上班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这边的工作环境,想辞职,但是就业协议上有规定违约金2000,请问我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还有,这十天的工作我可以获得收入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1-状态:未解决]
闵彤律师的解答:
有试用期的约定吗?如果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其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