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有家吗

您好律师,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主是我,但买房的钱,和居住都是出资人,我现在没有地方居住,想要回我的房子可不可以。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借名买房。要回的几率有多大?还有就是我现在没有其他房产,出资人还有其他房产这种情况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吗?现在我想要回我的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我想请律师大概要花费多少钱...


补充提问:
还有就是对于我现在的生活状况在费用问题上是不是可以前期前期收费少点,后期一并给齐,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09-状态:未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是否属于借名买房要看当初购房时你和出资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当时你们约定出资人以你的名义购房,实际产权归出资人所有,那么你们之间就构成借名买房的行为,如果出资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那么此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判无效,房屋所有权归名义产权人,但应当向出资人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因借名买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为保证法律意见的准确性,建议持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并就代理事宜与律师协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律师可提供风险代理(前期收取部分费用,结案后再收取一部分费用)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我咨询王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飞律师 > 王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