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及房产,民事的案件,大家给我点建议好吗?急急急急急急急
我老家房子是平房,那几天西边的邻居要翻盖新房,但是要用我们家的地,拆了我家的西墙,干涉未果,结果后来不欢而散,后来又要我家东边的一块空地,现在是我们家用的,用了大概好几十年了。
突然说是他们家的。突然说是他们家的最近他们把我家东边空地上的东西扔了,也不值几个钱,但是让我家人看到了,就发生了肢体冲突。
是那边的人先动手的,我妈就动手了,再动手过程中,那人的手受伤了,没想到那人是60岁以上的,他女婿还是北京公安部的,结果就给我们地方公安局打电话说完全按照治安处罚条例24条关于伤害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的规定那条不放,要拘留我妈而且赔偿,我妈也鉴定是轻微脑震荡,其实我们当地公安局说这种事一般简单处理就算了,没有拘留这么严重。
我想问这个事件中,难道就为了保护老年人就只追究我妈的责任?不追究她故意伤害我妈的责任?还有就不能追究他家强拆我家围墙的责任?我家应该怎么做?请您尽快回答我,急急急急急!请理解作为一个儿子急切的心情,谢谢!还有,作为她的女婿一个公职人员,这属不属于滥用职权??他有没有权利处理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做?急急急急急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12-状态:未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你母亲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你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至于,对方强拆你家围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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