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被打了,爸爸鉴定为轻伤,我们如何让要求对方赔付

我与一女发生口角,后来他们一帮男的过来打我,我爸爸和我妈妈拦着不让打
他们追着我们到了我家门道里,那女的还拿手杵着我的头,穷追不舍,到了我家门道,我妈为了保护我用手碰了她一下,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我们报了警,警察让各自瞧病,那女的眼睛底下青了一块,我和我妈妈都是皮肉伤,爸爸的腿被他们拳脚相加,导致半月板撕裂,现在正在法医鉴定,等手术结果下来,拿过去,才能做最终的鉴定。像这种情况,我们想和解。致人轻伤的,我们应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多少钱?如果对方不赔付,我们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才行?也希望法医能给我点建议,那女的眼睛底下青了一块,能算什么伤呢?谢谢大家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02-状态:未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具体应当赔偿多少应当根据你父母的伤情和在医院的花费,目前无法笼统地判断
根据你表述的情况,对方的伤情一般来说不会构成轻伤,但你父亲的伤情较重,如果在轻伤以上,则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问题的和解并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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