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时效?

我父亲有三兄妹,我爷爷生前有一套房产,奶奶87年过世,爷爷88年过世,爷爷过世前曾交待我三爷由我父亲和我叔叔继承房产,90年房产证改为:所有权是我父亲,共有人是我叔叔。我父亲03年过世,现在我姑妈联合我叔叔想要求重新取得继承权,请问我姑妈能继承吗?如果能继承她能继承多少?我能继承房屋的一半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过了我爷爷去世20年后,我就一定能继承房屋的一半?我姑妈是不是不能继承了 法院会支持诉讼时效已过的诉讼请求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3-状态:已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首先,此房屋属于您父亲和叔叔的共有财产,那么在您父亲去世后,他的继承人即您和您母亲有权继承他享有的房产份额,其他人无权继承。故此,您姑妈不享有继承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服务热线:1312666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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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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