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设立多位户主,以及产权分配的问题
我家的老房是我父母出钱买的,但是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后来老人突然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现在面临房产证过户的问题。我的两位姑姑说要走司法程序调节,在房产证上设立三个户主,共同拥有房产。我家小区最近一直传闻要拆迁,而且我的两位姑姑均各有多处房产,而我跟我父母一直都住在老房,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住。我父母害怕如果房产证设立了多个户主,将来拆迁的时候我们家三口分到的钱不足以在北京买下房子居住。我曾经咨询过律师关于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律师回答我说“如果没有人放弃继承权,房产证三分是可以的,不管继承人有几处房产。”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也要让我跟我父母有地方可住啊。因此,对于如何分配现有房产的问题我想重点咨询一下,是说只能三人平分么?还是说法院会按照现实情况适当调节。如果说私下调解未果,我的两位姑姑坚持平分,那我跟我父母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关于产权的分割应该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好?拆迁的时候还是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呢?希望得到律师的解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该房屋虽属您父母出资购买,但因房产证登记在您奶奶名下,故房屋属于您奶奶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和两个姑姑均有继承权,原则上三人权利均等,但如果您父亲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由您父亲出资,并且对您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份额上可以要求多分。所以,是否三人平分,还要根据你父亲这边掌握的证据来确定。
如果私下调解未果,你父亲可以自己为原告,您的两个姑姑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房产,这个诉讼最好在拆迁之前进行,否则,等到拆迁以后,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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