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得到安家补贴吗?
我于2005年3月被作为人才引进到该北京一区县政府机关工作, 2010年9月被调入上级机关工作。调离前已在该区购房定居,且工作满5年。
2004年该区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专业人才在我区工作满5年并在该区定居的,可享受专项安家补贴”。目前,该区人事局开始发放安家补贴,但人事局以我目前已经调离该区为由,拒绝兑现安家补贴。依据是2010年4月人事局出台文件,要求引进人才必须在该区服务满5年且仍然在该区工作,才可以兑现安家补贴”。
但我认为,我是在5年服务期满之后才离开的,服务期间已经在当地购房定居,调入上级机关工作是组织同意的,况且2010年新文件下发前我的服务期已满,应当按照 2004年文件规定兑现我安家补贴。
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兑现我的安家补贴呢?
补充提问:
我该怎么操作才能获得安家补贴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07-状态:未解决]
王飞律师的解答: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要求享受专项安家补贴的请求合理、合法,人事局的答复不符合相关规定,您可以提起人事争议仲裁要求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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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