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算不算同业竞争?能要求赔偿吗?

去年十一月左右,我和被告签了一份关于一起建设一个家教网站的合同,他是网站代理,我算是合伙人,他要负建设家教网站的主要责任。但是被告在和我们一起办家教网站的时候自己也在办一个家教性质的辅导班,现在我们已经有他当时辅导班的宣传单,但是没有印章。因为他有和一个同伴合作开办辅导班,现在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了他的同伴,他的同伴确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和被告有合作辅导班,录音录下了,里面有提及时间、人名、辅导班名称、地点等。被告有同业竞争的嫌疑吗?我现在的证据能证明吗?

被告没有负起建设网站的主要责任,网站差不多快一年了,一点业绩也没有,他原本承诺一年收入有两万左右,我现在占股40%,请问我现在要多少赔偿比较好?他的承诺合同里没有,但是后面谈判的录音中他承认。

合同上的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资金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乙方和丙方各自拥有的股份所占的金额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大的话,赔偿额度具体商议。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17-状态:未解决]
王同林律师的解答:

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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