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之内的女职工让公司给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维权?

我原是LG手机外包给青岛中智的员工,去年5月因怀孕(怀孕3个月左右,曾有过流产)感觉身体不舒服,向LG业务人员提出请假,LG业务人员说请假时间长要打报告向总部请示,由于当时报告没有打印,为了省劲业务就让我直接在空白纸上签了名和日期。过了几天业务通知已经办理完毕,可以回家休息了,我交接好工作后,直接回老家休息,家人照顾的好,公司一直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直到10年11月份小孩出生,本还以为公司非常人性化,结果11年5月打算去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被人告知:您于10年6月份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办理生育保险!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求助!!!!!!!!!!!!!!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20-状态:未解决]
王同林律师的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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