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尊敬律师:您好!
我受朋友的委托,向您咨询以下几个问题,请您快速给我回答,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题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从2003年开始到一家股份公司上班,一共连续签了6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是2010年4月签订的合同,合同期限是2012年4月,但我朋友在今年4月13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到今天公司也没有给予办理合同终止和退休手续,我朋友由于家庭原因,需退休辞职,在今年7月初已向公司递交了退休辞职报告,仍然没得到公司的答复,最近她从社保部门查询得知,该公司自终始至都没有给我朋友购买过社保,因为我朋友以前个人也没有购买过社保,从社保部门了解到我朋友已超过补缴社保的期限,再也无法补缴社保了,为此我咨询的问题是;
1、公司在没有给我朋友办理退休手续和她没有享受领取养老金的情况下,我朋友与公司之间现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公司在无法为我朋友补缴社保的情况下是否要对我朋友进行经济赔偿?如是要赔偿的话应该如何计算才为合理?
3、现在她是否还可以以公司没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若可以的话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4、若公司不同意她的要求,她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要回自己的损失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7-2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