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要注销,我应如何要求补偿

我是今天三月进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不肯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因经营原因要注销再转让,纸让我们员工上到这个月底结束,请问我应该如何要求补偿。(是不是按现在的法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上班第2个月至今的每月工资,这个应该如何去操作,工作结束前还是结束后呢,公司如果不同意补偿,我应怎么做)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0-14-状态:未解决]
王同林律师的解答: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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