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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
由于我爱人出走前,带走她所有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而把结婚戒指留在家里,并接到房款后没有和我说,到达目的地后才给我打电话,说出去散心,而且孩子从出生后晚上一直是我带,一直不和我电话联系。请问如果法院不支持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然后在孩子哺乳期过后再离婚?
如果可行,财产保全的费用一般是什么情况
咨询者:
laohao
北京
[
咨询时间:2010-05-21
-
状态:已解决
]
王同林律师的解答:
诉前保全一般法院不给做,就是保全了,你也必须15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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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林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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