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辞退员工,何谓“严重违反”?

时间:2010-07-23 11:00:01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辞退员工,何谓“严重违反”?北京劳动法律师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适用有两个前提:      一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表现在:    (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法律却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这就要考虑根据综合因素来判断了。       

李顺涛律师:13436666269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 北京劳动法律师 北京朝阳律师 北京海淀律师  北京东城律师 北京西城律师 北京昌平律师 北京通州律师 北京宣武律师 北京崇文律师 北京石景山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 北京大兴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顺涛律师 > 李顺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