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

本人在单位受工伤俩月余,至今还在家中,还没有痊愈,医院说是软组织挫伤但脚部还一直还肿,片子说没有明显骨折还开不到假条单位说没有假条不算工伤医生也说脚部血液循环不是太好持续时间长,但软组织挫伤只能开俩月左右。我想问像这种情况劳动法能支持吗?还有就是劳动合同已于3月到期,如果我终止合同的话可以有哪些权利(在是否算工伤的问题上起纠纷)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23-状态:未解决]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第一,单位说没有假条不算工伤的说法是错误的。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可以得到工伤赔偿。
第二,你需要医院开具病假条,然后向医院请假。如果,开具不了,公司完全可以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关系,其应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用等。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和单位没有关系,单位肯定同意,单位可以不支付赔偿金等。
第四,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赔偿纠纷。
——北京劳动争议首席律师

我咨询李顺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顺涛律师 > 李顺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