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故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韩资企业做部门长,5月31日正常递交辞职单给总经理,并得到同意,且总经理5月30请吃晚饭送别,今天6月8日发工资,(公司每月10日发工资,每逢周末提前至周五)工资卡无工资打入。
这几天人事部门负责人(中方)联系我,说我电脑资料2012年部分没有,怀疑我删除了,并进行了数据恢复,但是还是缺少,说不给资料不发工资。
但是,我电脑中资料从来没有删除过公司相关资料,离职前将私人手机的照片视频删除,况且公司电脑部同仁已经恢复。
今天多次联系公司人事和总经理,都说再确认一下,但是现在其他同事已经工资到账,我的没有...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公司地址扬州,本人已经在苏州老家.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9-状态:未解决]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公司属于非法拖欠工资,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索要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