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有在继子家的长期居住权吗?

律师您好:我和老伴是晚年再婚,领证。我和老伴婚后他把自己家的老宅子分给两个儿子,分家单上写着他有终生居住权但没标我的名字。老伴的老宅子是我们婚前他个人的财产,已经分给他两个儿子(房产本上还是老伴的名字),儿子自己出钱翻盖,我们没有出钱,我现在一直住小儿子的房子,现在老伴去世,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上讲老伴去世后我有资格住在他儿子的房子吗?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23-状态:未解决]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先给你一个粗略的回答,能否居住在他儿子的房子内,主要看三点,一是他儿子和你和你老伴是否形成赡养关系?第二是是不是你们结婚后,你老伴才将其所有的房子进行的分割。第三是看分家清单中具体的内容。如果你已经和你老伴的儿子形成赡养关系,那么是可以居住的。如果你们是在结婚后一直生活在该房屋内,老伴将自己房产进行了分家,但你有没有其他房屋进行居住。那么虽然分家单中写有你老伴有终生居住权,但我们认为该条的真实含义已经包括你老伴和你的居住权。当然如果你的户口在这里的话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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