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
律师您好:
我有1套位于朝外大街外交部附近的,建筑面积99平米的房子(5层没有电梯),属单位分的住房,1990年以11万元买下来,现在这套住房的市价大约在350万元左右,如果我现在出售这套住房,需要缴纳20%的个税吗?如果卖掉后另买一套低层的或者有电梯的房子,如何缴纳个税?
李先生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24-状态:未解决]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仅仅就有朝外大街外交部的一套房子,那么如果你出售的话,根据北京市国五条的细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你是不用缴纳20%的个税的,如果卖掉后,再买的话按照以前缴税规定缴纳,具体缴纳数额建议详细咨询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