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和遗产问题

您好,我丈夫婚前贷款在徐州买了一处房子,婚后我们夫妻共同还贷,现在他生病,手不能写字,但神志正常,我们现在想卖掉房子,我需要办理房屋委托公证才能替他出售吗?如果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在北京公证处办理,到徐州卖房子的时候可以用吗?还是房屋委托公证必须在出售房屋所在地办理才行? 另外想咨询下,如果卖房子过程中,我老公病逝,我们没有孩子,那么此房子按照法律是怎样分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5-09-状态:未解决]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对,必须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公证书全国可通用。如果在买之前你老公去世,那么该房子作为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有你和你老公的父母继承。

我咨询李顺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顺涛律师 > 李顺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