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咨询工伤事故
我请了一临时工,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弄到手指头,手指甲掉了,但医生说不影响劳动,我支付了3000的医药费后又给了2000元的赔偿金,现在又问我索赔15000,合理吗,请予以解答
咨询者:
fa181680
上海
[
咨询时间:2011-02-24
-
状态:已解决
]
李顺涛律师的解答:
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有医药费、误工费、住院费等等,如果有残疾的,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就你这种情况,就看他的话费是那些费用,就能确认是否赔偿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给予解惑了!
我咨询李顺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李顺涛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李顺涛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更多李顺涛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顺涛律师
>
李顺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