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出让需要村民们的签名吗?

我所在的村1987年被政府征地,村里自留了几百亩地皮,现在几位村官把这块地皮贱价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除几位村官外,村民是不知晓情况的,合同签完后,村民才知道这地皮已被卖,合同未对村民公布。几位村官想私吞大笔地皮款,现村民看到的合同系村官们修改过的合同,请问卖地皮时,是否需要村民们签名同意方可卖地皮,我们村民怎样维护集体的权益?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12-状态:未解决]
蒋正星律师的解答:

您好!
【1】按照你说的,上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农村土地属于全体村民的集体财产,若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
【3】村里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村民的权益,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或者到镇、县、市等政府部门举报。

我咨询蒋正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泉州分所
 所在地:福建 泉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蒋正星律师 > 蒋正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