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纠纷

七八个学生打了儿子,耳朵被打破,被缝了六针,派出所正在处理,我不知道应该赔多少钱?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05-12-状态:未解决]
蒋正星律师的解答:

您好!
【1】按照你说的上述情况是要进行赔偿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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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泉州分所
 所在地: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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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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