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

我是09年毕业的大学生,我和原来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 但是从09年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 那个工作是海员,但是从09年3月份到09年底 参加了该公司的很多培训 培训费用多是公司给出的 ,但是自己也花费了很多的费用 因为公司在北京,而培训多在武汉 ,因为大学毕业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安排正式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劳动补偿,大学毕业到现在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目前想和他们解除关系,但是他们说,合同是可以不生效,但是要我违赔公司的所有培训费用,我感觉很冤,浪费了一年的时间,还没有收入,自己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还让我自己违赔费用,请问您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5-12-状态:未解决]
蒋正星律师的解答:

您好!
【1】建议先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
【2】不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要结合你工资等情况以实际发生的综合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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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泉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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