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逃逸我成了替罪羔羊
一位妇女早上6点十多分在邮政局被摩托车撞倒,撞她的人跑了。她在车站看见我也骑着摩托车在等人,她走过来说是我撞到的。我真的好冤啊。我今天6点半才出门,直接就到车站等人。根本都没有经过那里。他一口咬定是我,我说到公安局去,她非要叫我去找她老公。我也没多想,或许和他老公说得清楚。谁知道他老公听到之后,马上把我车给扣在家里了。后来才知道她老公是交警,把我的车扣到交警大队去了。我现在该怎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啊
他老公这样做对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5-12-状态:未解决]
蒋正星律师的解答:
您好!
【1】按照你说的,若是真实的,那么上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建议你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对你们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取证,收集录像、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