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委托书有效吗?
在签劳动合同时,负责人同时也让签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委托公司在外订购一套职业装,价格为370元,公司承诺在工作时间满3个月后给全额报销。
委托书中,有一处是用笔改过的:原委托书的内容是叁柒拾元,在叁和柒之间,用笔画了个插入符,加了一个“佰”,变成了叁佰柒拾元,并在修改处盖了一个公司的章。
请问,这样的委托书合法吗?现在我不想在那公司工作(我还没正式上班,衣服也没拿到),能要回服装费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未解决]
蒋正星律师的解答:
您好!
若不想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建议直接在试用期之内离开这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