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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本人2009年5月受伤鉴定工伤四级 。干活三个月没买保险。每月实际工资4000元。劳动仲裁却按2008年当地平均工资1900元计算这样对吗?
咨询者:
997808078
广东
[
咨询时间:2010-05-12
-
状态:未解决
]
赵慧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伤残补助金与伤残津贴应当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劳动仲裁委员会这样裁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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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执业机构: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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