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

请问:
十几年前在老家爷爷有2亩地,种了十年后被大队所占有,用等面积的另一块地换用,又过了五年那个大队占用的地被一个企业所征用,还陪给了一定的钱,请问爷爷有那份地所得的赔偿吗?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4-26-状态:未解决]
胡志梭律师的解答:

因为已经认可大队换用地,所以原来的地被征用赔偿,一般情况下你无权要求分得赔偿。除非你爷爷向法院起诉推翻了双方换地的事实,法院认定双方互换的土地无效,你爷爷仍是原土地的占有人,才有权获得对该地征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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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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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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