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过世 财产继承问题
1996年张某(女)50岁,因为丧偶一对儿女AB不孝,所以嫁给马某,并把户口迁移至马某的村庄。马某与前妻(已亡)生有一子C时年18岁,共同生活期间马某的儿子C娶妻生子,并翻盖房屋,出于孝心房产证写的父亲马某的名字。09年很不幸张某遇车祸身亡。留有存款18000元,车祸身故赔偿款30万。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的亲生儿女AB有没有继承权?现在AB还要对房屋起诉继承。真是气煞旁人:1、当年不孝 致母改嫁出走,期间已经不怎么来往,全是继子C和儿媳,挣钱养家孝顺。2、房屋虽然是写的马某的名字,但是在03年建房的时候全是马某的儿子花钱盖的,出于孝心,写的一家之主父亲马某的名字,现在毫不相干的AB也要来分房子,法许情不容呀!请各位法律界高手分析一下继承情况。
补充提问:
现在马某已让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征集到全村村民签名,以证明房产完全是由继子C和儿媳 挣钱所建。目前新房估值在20万左右。请问此证明对房产继承判决有无作用?又会是如何判决结果?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04-状态:未解决]
徐丽华律师的解答:
其子女有继承权,很麻烦。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