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怎么算?

2010.5.10签收的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书,不服裁决书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是怎么算的? 从当天算,还是从第二天算?
最后一天截止时间是哪天?是5月25日下午5点下班前提交了起诉状的,都有效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5-26-状态:已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你向法院起诉的最后一天截止到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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