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我的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现在结婚八年,孩子三岁。现在我想离婚,但是女方要求我支付房子的折旧费,说是咨询过律师这是法律规定她应得的利益,她说只要孩子归她抚养就可以得到折旧费。请问律师,法律上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她想拿到这笔钱的条件是什么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12-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律没有折旧费的规定,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屋。如果女方抚养孩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你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一般是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除非你自己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