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请问,法律承认的分居条件是什么?现在我们已经事实分居,但如果她不承认分居的事实怎么办?
补充提问:
我现在的情况是,她不同意离婚,如果我起诉离婚半年后她仍然不同意离婚法庭会单方面判离吗?到时候会不会要我做出补偿或赔偿呢?或者我要做出其他更多让步?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12-状态:未解决]
田国军律师的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判离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不分居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双方离婚。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你不必赔偿或补偿。但是对方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